目的:
加強對標準作業手順書的發行、回收、新版作成的管制,防止因變更履歷不詳或不明確影響制品品質
2.適用范圍:
適用于TDL制造部標準作業手順書的管理
3.主管部門:
制造部
4. 《標準作業手順書》作成的管控內容:
4.1注明作業名稱和編號及其零件名稱和編號
4.2注明所需的工裝、設備、治具和量具
4.3顧客和供方所規定的特殊特性
4.4相關工程及制造標準
4.5目前的工程階段/日期
4.6修定和批準日期
4.7登記番號和版本的變更
5. 《標準作業手順書》作成時的注意事項:
5.1參照《控制計劃》、《QC工程圖》和《FMEA》制定《標準作業手順書》
5.2重要工程的組裝、涂油、仕樣確認應以適宜的圖面說明(如MOTOR方向)
6.標準作業手順書的使用和變更管理
6.1《標準作業手順書》原版保留在事務室,復印件發行
6.2發行時應加蓋發行章,承認其有效性,并填寫《文書管理臺帳》;原版發行的標準作業手順書也要加蓋文件發行章
6.3機種切換《標準作業手順書》回收時,在履歷上登錄
6.4修正或追加內容時,應在原版上變更,COPY并加蓋發行章,舊版回收
6.5在原版上所變更的內容,相應的登錄在《變更履歷》或《文書管理臺帳》上
6.6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新版標準作業手順書
6.7舊版回收加蓋報廢章,進行報廢處理
6.8新版的發行及回收同上管理
6.9.針對部分有彩色圖片的標準作業手順書可以原件發行,但發行時要登錄發行的份數
8.相關文件:
《標準作業手順書》
《QC工程圖》
《FMEA》
《控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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