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與預防
4.14.1總則
制定并實施《矯正與預防措施規定》,由糾正或預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或程序的任何更改都應記錄,其實施方法依《文件管理規定》。
4.14.1.1解決問題的方法
當內部或外部出現與規格或要求不適合之產品時,則由權責單位判定歸屬,并進行原因分析,實施矯正與預防措施,若為外部出現不適合之產品,應依客戶之要求方式或經客戶同意之自訂方式處理,并對同一批在庫品進行檢測。
4.14.1.2錯誤防止
矯正措施之實施應依問題大小及風險程度,必要時應“采用防錯”方法以避免人為疏失。
4.14.2矯正措施
其程序應包括
A.有效的處理顧客抱怨和產品不合格報告;
B.調查有關產品、制程與品質系統之不符合原因并記錄其調查結果;
C.確定必要的矯正措施以消除以消除不合格原因;
D.應用各種管制以確保矯正措施被執行并具成效。
4.14.2.1退回產品的測試/分析
當外部出現不合格品時,由權責部門進行分析和處置,若客戶有要求時,應依其要求執行矯正,必要時采取矯正措施和過程更改。
4.14.2.2矯正行動的影響
可行時,應采用已使用之方法來矯正與管制類似之產品。
4.14.3預防措施
其程序包括
A.應收集相關資訊,如影響產品質量的過程、作業、審核結果、質量記錄、客戶意見以發現、分析并消除不合格的潛在原因。
B.制訂步驟并執行。
C.應用各種管制以確保其有效性。
D.把結果送管理評審。
相關文件
《矯正與預防措措規定》 TDQ-G005
《文件管理規定》 TDG-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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