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搬運、儲存、包裝、防護與交貨
4.15.1總則
制定《搬運、防護、交貨管理規定》和《制品倉儲管理規定》、《部品倉儲管理規定》以明確產品之搬運、儲存、包裝、防護與交貨的方法。
4.15.2搬運
在《搬運、防護、交貨管理規定》中,明確搬運方法和搬運工具的使用,以防產品損壞或變質,以及在現場采用實作照片標示。
4.15.3儲存
規定適宜之場所存放,明確產品之收發作業方法及入庫管理,并于適當期間評鑒產品之庫存狀況。
4.15.3.1庫存
依照《部品倉儲管理規定》、《制品倉儲管理規定》中規定的最優存貨周轉時間之方法執行確保庫存先進先出和最低庫存量。
4.15.4包裝
對包裝、標簽和裝箱過程進行控制,以確保其符合規定要求。
4.15.4.1顧客包裝標準
若客戶有特殊需求時,應依其要求制訂相應指導書并執行。
4.15.4.2標簽
若客戶有要求時,應依《現品票識別管理要領》執行以確保貼付符合規定。
4.15.5防護
本公司目前未有需要采取防護的產品。
4.15.6交貨
產品在最終檢驗與測試后,明確保護產品品質的措施,合同有要求時,這種保護應延續到交付的目的地。
4.15.6.1供應商交貨績效監測
A.依照《搬運、防護、交貨管理規定》執行,并監測出荷狀況以達成100%如期交貨,未達到時應及時矯正并與客戶聯絡;
B.制定評價交貨績效的方法,采取相應的矯正措施,并記錄超額之運費;
C.依客戶要求運交所有物料,如運輸方式、路線、交貨容器等。
4.15.6.2生產排程
本公司生產線排程為訂單導向,應盡量使庫存量為最理想狀態。
4.15.6.3電子通訊
客戶針對此要項之要求已提出免除,若客戶有要求時,按客戶要求辦理。
4.15.6.4交貨通知系統
客戶針對此要項之要求已提出免除,若客戶有要求時,按客戶要求辦理。
相關文件
《部品倉儲管理規定》 TDA-G121 《搬運、防護、交貨管理規定》 TDS-G002
《制品倉儲管理規定》 TDS-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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