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此要領是以規范金型部品的購買資料為目的。
2.范圍
適用于東莞德利信電子有限公司購入金型部品業務
3.主管部門
東莞德利信電子有限公司資材部
4.定義
本要領所指金型指沖壓加工(PRESS)和樹脂加工而成的模具,分為本社金型和得意先(顧客)金型。
5.部品的購入管理
5.1新金型及樣品的發注
新金型的發注是依照本社《新部品發注依賴書》的指示進行發注。
5.2 更新金型是收到現行金型的保管購買先的《金型作成依賴書》申請,對照《SALES FORECAST》,
確認檢討后向購買先發注。
5.3 金型變更是依照技術部發行的《變更指示書》進行發注。
5.4 圖面打合
金型發注時,按《圖面打合要領》實施圖面打合后發注。
5.5 部品的認定
樣品部品納入時,購買先按下述方式一并提出。
5.5.1檢查用樣板(檢查用5個,技術課有必要時另行連絡)
5.5.2中國部品初期認定通知書(檢查資料1式5份)
5.5.3檢查仕樣書
5.5.4部品捆包仕樣書
5.5.5 QC工程圖
5.5.6 最新版面圖
5.5.7 金型變更說明資料(必須對應)
購買先提出資料不齊全時,給予退回。
受領到樣品,按《型檢部品處理要領》將樣品受領日期記入資料后,依賴技術部檢查。
*反復樣品納入檢查,直至納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