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測項目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強制性安全認證的型式試驗檢測項目,包括產品標準規定的全部適用項目。
2)電磁兼容檢測項目
1)0.15MHz~30MHz連續干擾電壓 (GB4343-1995)
2)30MHz~300MHz連續干擾功率 (GB4343-1995)
3)0.15MHz~30MHz斷續干擾電壓 (GB4343-1995)
4)諧波電流 (GB17625.1-1998)
4.2.2.3 檢測方法
依據標準規定的和/或引用的方法和/或標準進行檢測。
4.3.1 審查內容
工廠審查的內容為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
4.3.1.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
由認證機構派審查員對生產廠按照《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附件6)及國家認監委制定的補充審查要求進行工廠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查。
4.3.1.2 產品一致性檢查
工廠審查時,應在生產現場對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若認證涉及多個單元的產品,則一致性檢查應對每個單元產品至少抽取一個規格型號。重點核實以下內容:
1) 認證產品的銘牌和包裝箱上所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與型式試驗檢測報告上所標明的應一致;
2) 認證產品的結構(主要為涉及安全與電磁兼容性能的結構)應與型式試驗檢測時的樣機一致;
3) 認證產品所用的安全元器件和對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應與型式試驗時申報并經認證機構所確認的一致。
在工廠審查時,對產品安全和電磁兼容性能可采取現場見證試驗。
4.3.1.3審查范圍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的所有產品和加工場所。
4.3.2 審查時間
一般情況下,型式試驗合格后,再進行初始工廠審查。特殊情況下,型式試驗和工廠審查可以同時進行。
工廠審查時間根據所申請認證產品的單元數量和工廠的生產規模確定,一般每個加工場所為1至4 個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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