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確保顧客的要求和公司確認的附加要求得到有效運作和保證。
2.適用范圍
2.1公司與顧客簽訂的合同評審;
2.2顧客訂單的傳遞和落實。
3.定義
3.1合同——是公司與顧客之間確立的供需關系,明確顧客對產品的明示和隱含要求,明確法律、法規要求,明確本公司的附加要求(價格、包裝、交貨期、交付方式及期限)等方面的協議。
3.2訂單——顧客(依據合同和或確認的樣品、確認書、產品目錄)對交貨的具體要求。
4.職責
4.1業務部負責組織合同評審以及按合同評審的結論與顧客簽訂合同或協議。
4.2 業務部負責收集并保存顧客對產品的明示和隱含要求、國家強制性法規要求、本公司的附加要求:
如:顧客的圖紙、標準、產品的使用場所、安裝方式、研發協議、業務往來聯系單、質量保證協議、價格、包裝、交貨期、交付方式、結算方式及期限等等。
4.3研發部負責對合同要求的產品性能、研發規范和產品實現的工藝生產能力進行評審。
4.4QA部負責對合同要求的質量驗收標準和檢測能力是否滿足要求進行評審。
4.5業務部負責組織訂單的傳遞及按傳遞的結論跟蹤訂單或與顧客協商。
4.6資材部負責落實訂單中的有關采購物料問題。
4.7各制造部負責落實訂單中有關交貨期問題。
5.程序說明
5.1與產品有關要求的確定:
當客戶要求研發新產品或新品種時,研發部和業務部負責確定顧客對與產品有關的要求,填寫《產品要求確定表》,其內容如下:
5.1.1商務評審應明示并確認的與產品有關的要求:
a)顧客名稱、委托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b)產品名稱及配套件和備件、型號規格、數量、交付日期、以及產品付款方式、產品價格
c)產品包裝形式、交付或安裝地點、交付或運輸方式、服務的條款。
d)產品的質量標準、驗收條款、爭議的處置和賠償的規定。
e)當合同規定需由顧客或其他組織或供方一同完成時,必須規定有關各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f)與顧客的其他約定。
5.1.2技術評審應明示并確認的與產品有關的要求:
a)顧客要求的產品的技術參數、性能、功能,以及與本企業可供產品技術規范的一致性。
b)顧客新增或修改的技術規范要求與產品質量和安全技術要求的適用度及本企業技術規范的滿足度。
c)當顧客特別規定了產品驗收要求時,與本企業產品檢驗和試驗規范的一致性和滿足度。
d)產品安裝和使用環境及條件與本企業產品要求的一致性。
e)當合同規定需由顧客或其他組織或供方一同完成時,相關方技術支持和接口的可行性。
研發部在確定與產品有關要求時,必須考慮并實施產品的風險評價,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技術要求得到實施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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